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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2007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9.91亿

2017-06-15 16:57

记者从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截至2007年12月底,2007年全市共归集到住房公积金9.91亿,比2006年增加2.32亿元,增长势头良好。
据悉,2007年仅市区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2.85亿元,为1448户职工解决了购房部分资金,分别比2006年增加0.92亿元和172户,还不包括各县(市)发放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数比往年增加很多。  
 
据了解,我市目前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20%。从2007年6月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到20%。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也不得高于20%。截至2007年12月底止,全市累计共有220495人参加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各县(市)区基本完成了2007年度的公积金缴存计划。据统计,2007年共有公积金缴存新**单位92个,其中非公有事业企业单位20个。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贷款部门负责人称,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普遍偏低,历来比商业贷款更加实惠,公积金贷款一直受到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青睐。随着央行存贷款利率的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幅度比商业贷款小,与商业贷款利率差距不断拉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更加实惠,所以2007年前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数比往年多了很多。这两年调整了贷款规定,公积金贷款的*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20万上升到35万,这更加促进了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热情。